材料一:
故当今之时,能去私曲就公法者,民安而国治;能去私行行公法者,则兵强而敌弱。故审得失有法度之制者,加以群臣之上,则主不可欺以诈伪;审得失有权衡之称者,以听远事,则主不可欺以天下之轻重。今若以誉进能,则臣离上而下比周:若以党举官,则民务交而不求用于法。故官之失能者其国乱。以誉为赏,以毁为罚也,则好赏恶罚之人释公行行私术比周以相为也。忘主外交,以进其与,则其下所以为上者薄也。交众与多,外内朋党,虽有大过,其蔽多矣。故忠臣危死于非罪,奸邪之臣安利于无功。忠臣之所以危死而不以其罪,则良臣伏矣;奸邪之臣安利不以功,则奸臣进矣,此亡之本也。若是,则群臣废法而行私重,轻公法矣。数至能人之门,不一至主之廷:百虑私家之便,不一图主之国。属数虽多,非所尊君也:百官虽具,非所以任国也。然则主有人主之名,而实托于群臣之家也。故臣曰:亡国之廷无人焉。廷无人者,非朝廷之衰也。家务相益,不务厚国:大臣务相尊,而不务尊君:小臣奉禄养交,不以官为事。此其所以然者,由主之不上断于法,而信下为之也。故明主使法择人,不自举也;使法量功,不自度也。能者不可弊,败者不可饰,誉者不能进,非者弗能退,则君臣之间明辩而易治,故主仇法则可也。
(节选自《韩非子·有度上》)
材料二:
法者,治之端也:君子者,法之原也。故有君子,则法虽省,足以遍矣:无君子,则法虽具,失先后之施,不能应事之变,足以乱矣。不知法之义而正法之数者,虽博,临事必乱。故明主急得其人,而暗主急得其势。急得其人,则身佚而国治:急得其势,则身劳而国乱。君子能为可贵,不能使人必贵己;能为可信,不能使人必信己;能为可用,不能使人必用己。故君子耻不修,不耻见污:耻不信,不耻不见信:耻不能,不耻不见用。是以不诱于誉,不恐于诽,率道而行,至诚之道也。
(节选自《荀子·君道》)
阅读题目
10.材料一画波浪线的部分有三处需要断句,请用铅笔将答题卡上相应位置的答案标号涂黑,每涂对一处给1分,涂黑超过三处不给分。(3分)
则好赏A恶罚B之人C释公D行E行私F术G比周H以相为也。
11.下列对材料中加点的词语及相关内容的解说,不正确的一项是( )(3分)
A.审,指察知、弄明白,与“审视,巨身修尾,青项金翅”中的“审”词义相同。
B.称,同“秤”,指测定物体重量的器具,引申为用来评判事物的客观公正的标准。
C.外交,指对外结交,与现在所说的“外交官”中“外交”所表达的含义并不一样。
D.贵,指“以……为贵”,引申为尊重,与“齐彭殇为妄作”中的“齐”用法相同。
12.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概述,不正确的一项是( )(3分)
A.将能按照法度实施奖惩的人提拔到百官之上,韩非认为只有这样,君臣之间的是非才能分清,国家也才容易治理。
B.当臣子百般考虑如何让私家利益最大化的时候,君主手底下即便官员众多,也没有一个真正把君主放在心上的。
C.在韩非看来,亡国之君的朝廷之中是没有人相伴的,因为这个时候君权已经衰落到极点,臣子都敢不来上朝了。
D.仅知道法律条文是不够的,还需深入理解法律的精神和意义,如此才能正确地运用法律,应对各种复杂的情况。
13.把材料中画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。(8分)
(1)若是,则群臣废法而行私重,轻公法矣。(4分)
(2)是以不诱于誉,不恐于诽,率道而行,至诚之道也。(4分)
14.两段材料都向“明主”提出了治国建议,请比较其异同。(3分)
阅读题目
10.CEG
11.A(“相同”表述错误,“审视”的“审”为“详细周密”的意思)
12.C(“亡国之君的朝廷之中是没有人相伴的”表述错误,文中是指没有和君主一心的人)
13.
(1)像这样,那么群臣就会废弃法律而推行私权,轻视公法了。
(“若是”1分、“废法”1分、“行私重”1分、“轻”1分)
(2)因此,君子不被荣誉诱惑,也不被诽谤吓倒,只是遵循正道行事,这才是君子处世最基本的准则。
(“于”表被动1分、“率”1分、“至诚之道”1分、句意1分)
14.同:两段材料都建议“明主”重视法律在治国中的作用。(1分)异:材料一韩非子认为“明主”应该明辨是非,将法制作为治国的第一要义。(1分)材料二荀子认为“明主”应该重视发挥君子在立法治国中的关键作用,治国之要在于急于得到人才。(1分)
参考译文:
材料一:
所以在当前的时代,君王若能除去个人的私念而遵行公法,那么民众就会安定,国家就会太平;若能除去个人的私行而遵行公法,那么军队就会强大,敌人就会弱小。所以,君王如果能明辨是非,并设置法律和制度来约束群臣,那么就不会因为欺诈作伪的手段而被欺骗;能明辨是非,设有衡量事物轻重的标准,以作长远的规划,那么君主就不会因为天下大事的轻重而被欺骗。现在如果根据人们的赞誉来选拔有才能的人,那么臣下就会背离君主而去结党营私;如果根据私党关系来选拔官吏,那么民众就会竞相结党而不求依法办事。所以官吏失去办事的能力,国家就会混乱,如果把人们的赞誉作为行赏的依据,把人们的毁谤作为惩罚的标准,那么喜好行赏、厌恶行罚的人就会放弃公法而推行私术,互相勾结来互相庇护,臣下忘却对君主的忠诚而对外结交。用进献私人的财物来取悦君主,那么臣下对君主的尊敬之心就会淡薄。臣下结交的人多,党羽多,无论他们在宫内还是宫外结党营私,即使他们犯了很大的过错,他们也会用很多方法来掩饰。所以,忠臣往往因无罪而被处死,奸邪之臣却往往因为无功而得到安乐。忠臣之所以无罪而被处死,是因为良臣不敢进言;奸邪之臣之所以无功而安乐,是因为奸臣在君主面前进谗言。这是国家灭亡的根本原因。像这样,那么群臣就会废弃法律而推行私术,轻视公法了。他们多次到有能力的人家中去,却很少到君主的宫廷中去;他们百般考虑的是自家的利益,却很少考虑国家的利益。他们结党营私的虽然很多,但并不是尊重君主;百官虽然俱备,但并不是用来为国家服务的。既然这样那么君主虽然有人主的名分,但实际上国家的权力却寄托在群臣的家中。所以说:亡国的朝廷中并没有贤能的人。说朝廷中没有贤能的人,并不是说朝廷衰落了、大臣们互相争着为自家谋利益,而不致力于增强国家的实力;大臣们互相争着尊重对方,而不致力于尊重君主;小臣们领取俸禄结交朋友,并不把官职当作办事的职责。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,是因为君主不能果断地用法制来治理国家,而是听信臣下的主张。所以,明智的君主总是让法律来选择人才,而不是自己亲自选拔;让法律来衡量功绩,而不是自己亲自估量。有才能的人不可能被埋没,无能的人不可能用假话掩饰自己的过失,受到赞誉的人不可能因此得到进升,受到非议的人不可能因此被免职。这样那么君臣之间的是非就能分得清楚,国家也就容易治理了。所以,君主仇视违法乱纪的行为就可以了。
材料二:
法律是国家治理好的开端,而君子是法律的根源。所以,有了君子,法律即使简约,也足以周遍适用;没有君子,法律即使完备,也会因为失去先后的次序,不能应付事情的变化,足以造成混乱。不懂得法律的精神而只拘泥于条文的规定,即使知识广博,面对具体事务也一定会陷于混乱。所以,明君急于得到人才,而昏君急于得到权势。急于得到人才,就会自身安逸自在而国家得到治理;急于得到权势,就会自身劳碌而国家混乱。君子能够做值得被尊重的事,但不能保证别人一定尊重自己;君子能够做到被人信任,但不能保证别人一定信任自己;君子能够做到被人任用,但不能保证别人一定任用自己。所以,君子以不修为耻辱,而不以被污辱为耻辱;以不诚实为耻辱,而不以不被信任为耻辱;以无能为耻辱,而不以不被任用为耻辱。因此,君子不被荣誉诱惑,也不被诽谤吓倒,遵循正道行事,这才是君子处世最基本的准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