县令捕蝗 原文翻译及赏析

2020-03-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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钱勰为如皋县令,会岁旱蝗发,而泰兴令独绐郡将云:“县界无蝗。”已而蝗大起。郡将诘之,令辞穷,乃言县本无蝗,盖自如皋飞来,乃檄如皋请严捕蝗,无使侵邻境。穆甫得檄,辄书其纸尾报之曰:“蝗虫本是天灾,即非县令不才。既自敝邑飞去,却请贵县押来。”未几,传旨都下,无不绝倒。

译文

钱勰担任如皋的县令,恰逢当地爆发蝗虫引起的旱灾,而泰兴的县令却欺骗郡的长官说:“当地没有蝗虫。”不久,蝗虫成灾,郡长官责问,泰兴的县官无言以对,于是说县里本来没有蝗虫,大概是从如皋飞来的。于是下公文给如皋的县官要求捕捉蝗虫,不能让它危害邻近的地区。钱勰拿到公文,就在对方公文的末了写了首诗回复他:“蝗虫原本是天灾,而不是官县没有能力。既然是从我的地盘上飞出去的,就请你们将它们押来。”不一会儿,回信到后,县内无不为之绝倒。

注释
(1)钱勰(xié):宋朝人,字穆甫。
(2)为:担任。
(3)如皋(gāo):古地名,今江苏如皋市。
(4)会:遇到。
(5)岁:年。
(6)独:却。
(7)郡将:郡的长官。
(8)檄:向……发公文。
(9)鄙邑:对自己所在县的谦称。
(10)郡将:知府。
(11)令:县令 。
(12)绐:欺骗。
(13)云:说。
(14)已而:不久。
(15)盖:句首发语词。
(16)诘:责问。
(17)不才:没有才能。
(18)穷:穷尽。
(19)向:先前。

赏析

1、用一句话规劝泰兴县令的做法:你不要再推卸责任了,犯了错要及时改正才不失为一个好县令。

2、两位县令的特点:泰兴:推卸责任,昏庸,没有才能,强词夺理;如皋:机智

3、写出上段文字中的一个是谦词 :敝(邑),一个敬词:贵(县)

主旨:做人不能推卸责任,犯了错误要及时的改正。

作者简介

叶梦得(1077~1148) 宋代词人。字少蕴。苏州吴县(今江苏苏州)人。绍圣四年(1097)登进士第,调丹徒尉。徽宗时官翰林学士。高宗建炎二年(1128)授户部尚书,迁尚书左丞。绍兴元年(1131)起为江东安抚大使,兼知建康府。八年授江东安抚制置大使,兼知建康府、行宫留守,总管
四路漕计。十二年移知福州。晚年隐居湖州卞山石林谷,自号石林居士,以读书吟咏自乐。死后追赠检校少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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