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夷待访录 财计一 原文及白话文译文-黄宗羲

2020-01-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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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夷待访录 财计一 译文

后世的圣贤明君如果想使天下百姓生活得安康富裕,难道他首要做的不是废除金银的流通吗?

古时候,征收赋税,无论是贵族还是贫民,都是以粟帛为标准。因此,公卿所上缴的赋税中既有粟米,也有布帛。至于民间老百姓的商品交易状况,《诗经》中说“拿着粟米去问占卜”,孟子说“分工合作,互通有无,男人有多余的粟米,妇女有多余的布匹”。在那个时候,金银和珠宝玉石一样,只是作为馈赠或装饰物品之用。三代以后,用钱币来衡量粟帛的价值,因此,钱币与粟帛的作用互为补充,有主有次。汉章帝时,谷物和布帛的价格偏贵,张林说:“(之所以谷物和布帛的价格偏贵)是因为钱币太多的缘故,应该号令天下都以布帛作为缴租之用,市场买卖和商人都必须用布帛,并且把钱币封存起来,使之不能流通,那么物品的价格就便宜了。”魏明帝时,废止钱币,改用谷物。东晋桓玄辅佐晋帝时,也打算废止钱币。孔琳之说:“前朝的君王制造出没有实用的货币以用来交换有实用的财物,这就是钱币之所以继承龟贝功用的原因。谷物和布帛本来是用来充饥和遮体御寒的,现在却把它们分离出来当作货币使用,使它们毁坏于商人小贩之手,并且对之进行割裂、截断,造成了大量消耗与浪费。这个弊端,在很早以前就存在了。”然而,古时候的君主虽然允许钱币与谷物、布帛杂用,但从来也不想使钱币成为主流。南朝梁之时,只有京师及三吴、荆、骂、江、湘、梁、益各地专用钱币,其他州郡都杂以谷物、布帛,交、广两地则全部以金银为货币。陈之时,使用钱币还兼杂锡、铁、粟、帛,岭南地区多用盐、米、布来进行买卖,交易时不用钱币。北齐时,冀州之北的交易买卖都是用丝绢、布帛,而不使用钱币。后周时,河西走廊的那些郡县,有的使用西域金银钱进行交易,而官府也并不禁止。唐朝时,民间交易用布帛的地方比较多,用钱币的地方相对较少。大历以前,岭南地方的商品交易除了可以使用钱币之外,还杂以金银、丹砂、象齿。贞元二十年,朝廷命令市井交易时,绫罗、丝绢、布匹及杂货与钱币兼而用之。宪宗之时,朝廷又诏令天下,凡有白银的矿山必定含有黄铜,而白银对人毫无益处,五岭以北的地方,凡是私自开采白银一两的人都要流放他州,当地官吏也要因之论罪。元和六年,规定商品交易达十缉以上就要掺杂布帛。太和三年,朝廷允许用金银来装饰佛像,但是不允许用铜。太和四年,规定凡市场交易达百缉以上,就要掺杂一半的粟帛。考察唐以前的各朝,自交、广两地以外,无论是向上缴纳赋税,还是民间的市井交易,一切都和金银无关,这些都是明显有据可考的。

宋元丰十二年,蔡京把持国政,其规定凡是用金银丝帛等来进行贸易买卖的均不允许,交易中夹以锡钱的要以法惩治。大概当时就有人把金银当作商品交易之用。然而,重和之时,又命令官宦之家可以留有钱币二万贯,普通百姓可以留有钱币一万贯,余下的钱币限令在两年之内交换成金银之类的物品。这说明百姓在进行市井交易的时候,还是以钱币为重。绍兴以来,规定每年上缴的赋税中必定有黄金一百二十八两,对于白银则没有规定。上缴的赋税有十分之七归内库所有,十分之三归有司所有。这说明即使是上缴的赋税,也没有以金银为主要来源,作为有司的经费。及至元朝兴起于北方,钱币则不甚流通了,于是以金银为主要流通手段,纸币为次要流通手段,二者有所轻重,同时通行,于是金银就成为可以流通的货币了。

明朝初年,朝廷也曾禁止用金银来进行交易,但是允许百姓去官府将金银兑换成纸币,这实际上就是欺骗百姓,而从中渔利,谁会相信他呢?所以,时至今日,无论是上缴赋税,还是市井交易,都是白银大行其道,实在是天下之大害。大概白银与纸币应是互为表里的关系,白银不足的时候,就用纸币来缓解状况,所以,元朝的税赋田赋,都是折算成纸币而不折算成白银。如今,纸币又不通行,钱币仅在小范围内的市井百姓中使用,又不用钱币上缴贡税,因而所有的用钱之处全部集中在白银上,于是白银严重短缺。元朝的时候,又设立提举司,设置淘金户,开设金银冶炼场,可以任凭百姓冶炼金银,因此,这时期的金银大多出自民间。如今,矿所封闭,偶尔有所开采,都是宫里的奴仆宦官主管,开采出的金银也全都充入大内宫库,与百姓毫无关系。于是,民间流通的白银仍旧短缺。二百多年以来,天下的金银都被网罗殆尽,全部运至燕京,就像细水流入沟壑般。天下太平之时,尚还有商贾官吏把其贮存金银的十分之二三投放于生产性的商业中。自从多生变故以来,在燕京的金银全都流至边外,而那些富商大贾、达官显贵及狡猾的胥吏们也从北方迁移至南方,并凭借其各种手段、势力把天下的金银都携带而去。如此一来,这些金银还有返回的可能吗?

虽然白银已经严重短缺了,但是赋税还要如数缴纳,市井交易还要照常进行,所有这些都需要白银,而又到哪里去寻求白银呢?因此,田土的价格抵不上以前的十分之一,难道是因为其土地贫瘠吗?答说:不是。是因为田土所产之物不能作为赋税上缴了。各种百货的价格也抵不上以前的十分之一,难道是因为物质产品丰富了吗?答说:不是。是因为市场交易已经没有资金了。当今之世,对于这些处于水深火热之中的百姓而言,即便是风调雨顺、五谷丰登也毫无益处;即便是朝廷有盛大恩泽,鼓励农耕也毫无益处。我认为,要改变这种状况,一定要废止金银的流通才可以。废止金银流通有七项好处:粟米布帛之类的东西,普通百姓都可以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取,那么他们的家庭就很容易自给自足,这是其一。铸造钱币用来交换彼此需要的物品,钱币的铸造不会停止,而货物也不会匿竭,这是其二。不贮藏金银,就不会出现特别贫困或特别富有的家庭,这是其三。资财不便于携带,百姓难以离开其故里,这是其四。官吏贪污受贿的罪行难以掩盖,这是其五。盗贼打开箱子,偷盗财物,负重而行,很容易找寻其痕迹,这是其六。钱币和纸币各处都可以通行,这是其七。

明夷待访录 财计一 原文

后之圣王而欲天下安富,其必废金银乎!
  
古之徵贵徵贱,以粟帛为俯仰。故公上赋税,有粟米之征、布缕之征是也;民间市易,诗言“握粟出卜”,孟子言“通工易事,男粟女布”是也。其时之金银,与珠玉无异,为馈问器饰之用而已。三代以下,用者粟帛而衡之以钱,故钱与粟帛相为轻重。汉章帝时,谷帛价贵,张林言:“此钱多故也,宜令天下悉以布帛为租,市贾皆用之,封钱勿出,物皆贱矣。”魏明帝时,废钱用壳。桓玄辅晋,亦欲废钱。孔琳之曰:“先王制无用之货以通有用之财,此钱之所以嗣功龟贝也。榖帛本充衣食,分以为货,劳毁于商贩之手,耗弃于割截之用,此之为弊,著自囊昔。”然则昔之有天下者,虽钱与谷帛杂用,犹不欲使其重在钱也。梁初唯京师及吴、荆、郢、江、湘、梁、益用钱,其余州郡杂以榖帛,交、广之域全以金银为货。陈用钱兼以锡铁粟帛,岭南多以盐米布,交易不用钱。北齐冀州之北,钱皆不行,交贸者皆绢布。后周河西诸郡或用西域金银钱,而官不禁。唐时民间用布帛处多,用钱处少。大历以,岭南用钱之外,杂以金银、丹砂、象齿。贞元二十年,命市井交易,以绫罗绢布杂货与钱兼用。宪宗诏天下有银之山必有铜,唯银无益于人,五岭以北,采银一两者流他州,官吏论罪。元和六年,贸易钱十缗以上参布帛。太和三年,饰佛像许以金银,唯不得用铜。四年,交易百缗以上者,粟帛居半。按唐以前,自交、广外,上而赋税,下而市易,一切无事于金银,其可考彰彰若是。
  
宋元丰十二年,蔡京当国,凡以金银丝帛等贸易勿受,夹锡钱者以法惩治。盖其时有以金银为用者矣。然重和之令,命官之家,留见钱二万贯,民庶半之;余限二年听易金银之类。则是市易之在下者,未始不以钱为重也。绍兴以来,岁额金一百二十八两,银无额,七分入内库,三分归有司。则是赋税之在上者,亦未始以金银为正供,为有司之经费也。及元起北方,钱法不行,于是以金银为母,钞为子,子母相权而行,而金银遂为流通之货矣。
  
明初亦尝禁金银交易,而许以金银易钞于官,则是冈民而收其利也,其谁信之!故至今日而赋税市易,银乃单行,以为天下之大害。盖银与钞为表里,银之力绌,钞以舒之,故元之税粮,折钞而不折银。今钞既不行,钱仅为小市之用,不入贡赋,使百务并于一途,则银力竭。元又立提举司,置淘金户,开设金银场,各路听民煽炼,则金银之出于民间者尚多。今矿所封闭,间一开采,又使宫奴主之,以入大内,与民间无与,则银力竭。二百余年,天下金银,纲运至于燕京,如水赴壑。承平之时,犹有商贾官吏返其十分之二三,多故以来,在燕京者既尽泄之边外,而富商、大贾、达官猾吏,自北而南,又能以其资力尽敛天下之金银而去,此其理尚有往而复返者乎!
  
夫银力已竭,而赋税如故也,市易如故也,皇皇求银,将于何所!故田土之价,不当异时之什一,豈其坏瘠与?曰:否。不能为赋税也。百货之价,亦不当异时之什一,岂其物阜与?曰否。市易无资也。当今之世,宛转汤火之民,即时和年丰无益也,即劝农沛泽无益也,吾以为非废金银不可。废金银,其利有七:粟帛之属,小民力能自致,则家易足,一也。铸钱以通有无,铸者不息,货无匮竭,二也。不藏金银,无甚贫甚富之家,三也。轻斋不便,民难去其乡,四也。官吏赃私难覆,五也。盗贼胠箧,负重易迹,六也。钱钞路通,七也。然须重为之禁,盗矿者死刑,金银市易者以盗铸钱论而后可。